后世评论
《司马法》是我国历史上颇多争议的一部兵书。关于其作者与成书的年代等都有不同的看法。
司马迁在《史记·太史公自序》中说:自古王者而有《司马法》。西周时,王室设有大司马一职,职掌军事,《司马法》就是司马论兵的兵书。这个司马是谁,如今已无从查考,唐朝李靖曾言:周《司马法》,本太公者也。太公既没,齐人得其遗法,通过此语可知,编写《司马法》的那位司马就是姜太公。但是古《司马法》早已亡佚,到战国时,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《司马兵法》,而附穰苴于其中,因号曰《司马穰苴兵法》。据《汉书·艺文志》记载,,《司马法》原有一百五十篇,可惜的是后来大部分遗失了,现只存五篇。
《司马法》在汉代具有崇高地位,汉武帝置尚武之官,以《司马法》选位,秩比博士。司马迁评论道:闳廓深远,虽三代征伐未能竟其意,如其文也,亦少褒矣。东汉以后,《司马法》被奉为兵学权威著作。宋元事中被列为《武学七书》之一,规定为将校必读之书。但是,到了清代,姚际恒、龚自珍等人认为今本《司马法》完全是伪书。这个看法过于偏激。我们认为,今本《司马法》应该看作是《司马穰苴兵法》的残本。它是战国中期的作品。
《司马法》提出了以战止战的战争观。《司马法》认为,进行战争的目的是为了讨不义、诛有罪。因此,对于那些能安人、爱其民和制止不义的战争,《司马法》持肯定和支持的态度。从这一基本立场出发,它提出了以战止战的思想。《仁本篇》说:古者,以仁为本,以义治之为正。正不获意则权。权出于战,不了同于中人,是故杀人安人,杀之可也;攻其国爱其民,攻之可也;以战止战,虽战可也。这就是说,只要目的是为了消除战争,借助战争这一手段是完全可以的。,这实际是说,为了达到和平的目的,不妨使用武力。
这表明《司马法》并不简单、绝对地反对战争,否定战争,而且还表明了《司马法》已经揭示了战争的实质是用非常的手段来解决政治问题。同时,《司马法》还提出了天下虽安,忘战必危的观点。认为,如果平时忘记了战争的存在,放松战争准备工作,国家就有灭亡的危险。《仁本篇》说:故国虽大,好战必亡。天下虽安,忘战必危。这就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对战争的态度:好战会导致亡国,忘战也会导致危险的局面。这一方面是对穷兵黩武行为的批判,,也是对偃武修文,麻痹大意思想的警告。所以,《司马法》不是简单地反对战争或者赞同战争,而保持着一种比较客观的态度。
军队治理
《司马法》认为,要以仁为本,以义治之。这很重视军事教育的作用,认为:士不先教,不可用也。在教育内容上,强调简明扼要,教极省,并提出六德,即礼、仁、信、义、勇、智来教育和培养民众、军队,六德以时合教。《司马法》也指出,治理军队与治国是有区别的,治国与治军各者,国容不入军,军容不入国,故德义不相逾。军容入国则民德废,国容入军则民德弱。这是说,古时不用治国的方法去治军,也不用治军的方法去治国。如果两者相混,,就会产生不好的效果。因为,治国与治军的目的不同,故在国言文而语温,在朝恭以逊,修己以待人,不召不至,不问不言,难进易退。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,介者不拜,兵车不式,城上不趋,危事不齿。意思是治国追求的是温文尔雅,治军追求的是坚决果断。
战略战术
《司马法》强调轻、重相结合的原则。轻、重在《司马法》中有不同的含义,既指兵力的大小,人数的多少,又指兵器的长短、大小等。这种轻重结合的原则体现于许多方面。在兵器的配备上,《天子之义篇》说:兵不杂则不利,长兵以卫,短兵以守。太长则难犯,太短则不及。太轻则锐,锐则易乱。太重则钝,钝则不济。这就是说,要重视武器与重武器的结合。轻的是短兵器,重的是长兵器。取长补短,才能充分发挥各种武器的性能,取得最好的效果。,《严位篇》说:凡战……以甲固,以兵胜。又说:甲以重固,兵以轻胜。
这里的重指的是坚固,轻指的是锐利。在战场上,只有把这二者结合起来,充分利用甲胄的坚固性来巩固防守,使敌人的进攻不能得手,又利用兵器的锐利来发起进攻,战胜敌人。这样,就可以很好地照顾到防守和进攻而不会出现偏颇。《严位篇》又说:凡战,以轻行轻则危,以重行重则无功,以轻行重则败,以重行轻则战。故战相为轻重。这里的轻、重指的人数的多少。意思是,用小部队与敌人的小部队作战可能产生危险,用大部队与敌人的大部队作战可能无功而返,,用小部队攻击敌人的大部队就可能失败,用大部队对付敌人的小部队就要迅速决战。所以,大部队和小部队的相互结合,互为作用就显得十分重要了。在军队的指挥上,也存在着一个轻重结合的问题。《严位篇》说:上烦轻,下暇重。奏鼓轻,舒鼓重。总而言之,《司马法》强调,不论是武器配备、兵力的运用,还是军队的指挥,都要注意轻重结合。
军事辩证法
《司马法》的这种以轻、重来阐述军事问题的做法,正如方克在《中国军事辩证法史》中指出的那样:《司马法》从军事领域中对立统一的矛盾诸因素中抽象出‘轻'、‘重'这一对基本范畴,是我国军事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成就。正象老子、孙子、范蠡分别将军事领域诸矛盾归结为刚柔、奇正、阴阳一样,都是把军事思想提高到了哲学的高度,这对建立我国军事辩证法思想的理论体系,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。在武器装备上,《司马法》认为要尽量运用精良的武器。,它还强调要团结士卒,提高士气,充分利用奖惩手段等。
局限性
《司马法》对后世产生了很大影响,但是,它也有不可忽视的缺点,如突出仁义说教,把战争说成是仁慈的。又美化上古教化,认为周不如商,商不如夏,夏不如虞,以至把战争看成是德衰的结果等等。
《司马法》一方面强调以仁治军,宣扬攻其国,爱其民;另一方面又提倡将军对士卒小罪乃杀,军中要政栗、位严,带有明显的以法治军的烙印。而以仁治军与以法治军则代表两种不同的军事思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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